18岁的小毕在学校打篮球时摔伤头部,在校医院简单进行了包扎。20多天后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抢救期间,小毕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小毕的父母认为学校应该对小毕的死负责,而学校则认为小毕的死是由自身疾病所致。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家长:孩子在学校受伤后死亡
小毕是中牟县刘集乡人,就读于中牟一高。2008年3月14日,他在学校操场上和同学们一起打篮球时被同学撞倒,磕伤了头面部及肩部,当时他感觉头疼、头晕并口吐鲜血。据小毕的父亲说,老师让小毕到学校医务室治疗,医生看了看,未作任何检查,只给他开了些止血药、止疼药。小毕吃了药,感觉疼痛有所缓解。之后,他就像平常一样正常上课。
事情的突变发生在当年的4月8日,小毕病情突然加重,要请假回家。老师立即带他到中牟县中医院作检查,结果显示小毕左额顶部慢性硬膜下出血,情况不容乐观。4月9日,小毕被紧急转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医院检查后下发了病危通知书,并对小毕进行抢救。
4月10日夜10时20分,小毕因血小板减少颅脑出血,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小毕的爸爸说,学校对儿子的伤情严重程度认识不够,没有及时通知家长,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最终导致小毕死亡,学校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学校:学生是自身疾病导致死亡
中牟一高则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中牟一高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小毕在送往医院检查后,发现他患有白血病。他的不幸死亡是由自身疾病导致的。在之前,学校并不知道小毕患有白血病,更未发现他因和同学打篮球而受伤,所以也就不存在通知家长的问题。
法院:学校应承担管理过错责任
学生在校意外摔伤,期间又查出患有白血病,学生死亡学校是否有责,成了双方争论的焦点。
法院审理认为,小毕在校就读期间意外摔伤头部,校医务室虽为他进行了治疗,但对颅脑外伤的危险性认识不够,没有作全面检查,也没告知家长,延误了治疗时机,从而导致小毕因颅脑出血死亡。所以,中牟一高对小毕的死亡应当承担管理上的过错责任。学校认为小毕的死是由其自身疾病导致的,但学校提供不了相应的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但法院也认为小毕在此事上负有一定责任。小毕虽为在校生,但已经年满18周岁,对自身的伤病应该有一定的判断,他对自己疾病的严重程度、危险性认识不够而未及时去校外治疗,也有一定的过错。
最后,法院判定学校赔偿小毕家人损失188105.65元。鉴于学校为学生投保过校园责任险,这部分赔偿由保险公司赔付。(龚一鸣 刘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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