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俐于11月8日在新加坡参加公民宣誓仪式,正式成为新加坡公民。巩俐经纪人曾敬超称,巩俐的家人都在新加坡,她作出这个决定是在情理之中,这是她个人的决定,很正常。(11月11日《京华时报》)
据悉,巩俐早前成功申请新加坡公民权,原定8月23日出席在高等法院举行的公民宣誓仪式,但最后却“玩失踪”,所以一直没领身份证。11月8日,巩俐在德义民众俱乐部出现,补领身份证、补拿居民证书、补念誓约,宣誓加人新加坡国籍。
同巩俐一样,还有很多国内影视明星通过“嫁人”、“留学”等方式,成了“外国人”。近日,网络上还流传着加拿大中文媒体报道的喜剧小品演员赵本山及家人移民加拿大已获批准的消息,不过,据《沈阳晚报》报道,赵本山经纪人称,该消息为“造谣”。
巩俐、赵本山等人换国籍的消息不论是真是假,都招致部分网友的“炮轰”。前段日子,媒体将那些老婆孩子都在国外拿了绿卡,而自己单身一人在国内做官的官员称为“裸官”,把他们形容为随时可以“飞”走的官场上的“野鸽子”。有些“情绪激动”的网友,认为明星们加人外国国籍,是不爱国的表现,称那些改了国籍、继续在国内赚钱的明星为“裸演”。
严格地说,明星们“移民”与否属于他们的个人隐私。相关的消息之所以会传得满城风雨,就因为他们具有“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一般认为,有两种人的隐私权的行使是受到限制的:一是政府官员,二是公众人物,这就是通常所谓的“官员无隐私”和“公众人物无隐私”。但我们不难发现,一方面,公众人物的私生活一直为媒体所津津乐道,他们穿衣、吃饭、住酒店,开车、逛街、生孩子之类的家常琐事常常被做足文章,就连他们什么时候移民之类的“秘密”,记者们都要想方设法打听,另一方面,政府官员私生活却鲜有披露,这样一来,“裸官”才可以从容地拿到绿卡、将家人送到海外。
恩格斯曾说过,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但当个人私事甚至隐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的时候,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便不受隐私权的;,而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在我国,政府官员接受全体公民的委托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其权力行使的基础是全体公民的认可,公众也必须了解政府官员的所作所为,才能恰当地行使自己的选举、罢免等民主权利。一个人更换国籍,与是否爱国没有太大关系;而官员的道德操守和在私生活中的表现,更应当受到公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假如“本山大叔”何时“出现在多伦多舞台”的这份“关注”用在了政府官员身上,官场上“野鸽子”们还会如此轻易“飞”走吗?(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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