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其人】
因流氓行为两次被处理
王江,绰号“酒鬼”、“大头王”,男,1968年11月11日生,高中文化,无业。1991年5月,因流氓行为被景德镇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3年;1995年7月因流氓罪被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7年被释放。
王江有一句口头禅:“这年头任何事情都是要讲实力的!倍踅傅摹笆盗Α逼涫稻褪潜┝。
犯罪记录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近年来,景德镇市形成了以王江和刘永华(另案处理)为首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涉及两起命案和多起伤害案件。
1999年4月18日 携枪闯入医院 胁迫不准报案
1999年4月17日19时许,王江及其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刘永华等人携带枪支在景德镇市广场边的排档吃饭,期间发现有“过节”的万某从附近经过。王江起身与万某讲话,故意将万引至排档附近的阴暗处,刘永华持一支双管猎枪,喻某某持一支单管猎枪冲至万某身边各朝其脚上开枪,子弹均未击中万某。王江见状即从身上拔出携带的五连发猎枪贴着万某的左大腿开了一枪,将其击倒。谭某某随后端着一支单管猎枪朝万某射击,子弹未击中万某。蒋某某紧接着持一支单管猎枪冲到万某面前朝万开枪,因子弹卡壳未击发。随后,王江等人逃离现场。
万某受伤被送往医院后,其左大腿被截肢。次日晚,王江、刘永华和蒋某某闯入医院,持枪对万某进行威胁,迫使万某及其家人不敢报案。经法医鉴定万某的伤情为重伤甲级。
2000年2月1日 聚众持枪作恶 仇家当场死亡
2000年2月1日下午,团伙成员秦某某获悉仇家章某要到景德镇市瓷都大道五十铃切诺基维修中心取车,便向王江报告,后王江、蒋某某、万某、刘某某和胡某某等人持枪赶往该维修中心报复章某。秦某某持五连发猎枪,刘某某持双管猎枪在前,胡某某和蒋某某紧随其后朝汽修中心内走去,王江与万某持双管猎枪守在该维修中心门口。正在取车的章某见状,立即发动汽车逃跑,秦某某、刘某某持枪站在章某所开汽车驾驶室左右两侧,各朝章某射击一枪,将章某当场打死。秦某某等人随即全部逃离现场。
秦某某等人逃离现场后,相约在瓷都大桥下碰头。王江、刘永华出资资助秦外逃。事后,刘永华安排江某某到秦家将秦的照片全部收走,以防公安机关用于发布通缉令。在秦某某外逃期间,王江犯罪组织多次对其进行资助,帮助其逃避法律追究。
2005年9月3日 跟踪追杀伤者 冲进医院砍人
2005年9月初,团伙成员谭某某在景德镇被人砍伤。王江闻讯后专程坐飞机从山东赶回景德镇,纠集团伙成员打听砍人者下落,欲进行报复。2005年9月3日,刘永华获悉砍伤谭某某的是程某某等人,当晚,王江、刘永华等人携带枪支刀具,分乘两辆车从景德镇市赶往九江。在九江市长途汽车站附近的“蓝盾宾馆”大堂内,用猎枪当众开枪将程某某左大腿击伤。程某某受伤后,赶紧乘出租车去医院治疗,王江、刘永华、江某某、张某某等人见程某某尚能行动,认为程某某的伤势不够严重,于是又跟踪追杀程某某。在九江市第一医院,王江、刘永华等人派“龙龙”、“麻子”和“老木”持刀冲入急救室,用刀砍杀正在急救的程某某,将程左小腿及右手砍伤。
经法医鉴定,程某某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赌场放高利贷 获取大量资金
该组织早期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在景德镇市明清园、健康城等场所放高利贷。后来,该组织先后在景德镇市开门子酒店、刘某某(另案处理)办公室等处开设赌场。刘永华、蒋某某和王某等组织成员在赌场放高利贷。
强占公司股份
王江及刘永华以少量投资占有兴龙商贸公司40%的股份。王某强占景德镇市鹏飞建陶有限公司15%的股份。刘永华没有投入任何资金就入股景德镇市国贸广场物业管理公司,并占公司45%的股份。
插手废旧物品收购
2003年11月,该组织成员刘永华和江某某等人采用威胁、利诱等非法方式,在景德镇市供电局废旧金属拍卖过程中,非法获利13万余元。
2004年4月,该组织成员刘永华、江某某等人以暴力手段破坏景德镇市TCL华意电器公司处理边角料的竞标活动,插手他人正常经营,非法获利14万元。(记者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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