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 上海证交所日前针对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的会计资料存在重大差错和重大遗漏,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予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开谴责。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证所查实,从1996年至2002年间,美尔雅的大股东美尔雅集团以美尔雅和美尔雅控股子公司的名义累计对外借款本金达175456010元。但美尔雅对上述借款事项直至2003年4月才在2002年度报告中以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的方式加以披露,并相应分别调增了公司的期初长短期借款和对集团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各175456010元。美尔雅从1997年至2002年度报告披露之前,各年度披露的定期报告均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