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焦煤集团获悉,“2·22”屯兰矿难预计造成经济损失高达9500多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776.3万元,间接经济损失5780万元。
目前,78户遇难矿工的家属已全部与企业签订了赔偿协议并办理了赔偿手续。爆炸区域通风安全系统正在恢复,事故处理和再善后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20分,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南四采区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436人,78人遇难,114人受伤。 (记者陈忠华 晏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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